人力资源管理

发布者:菏泽校区发布时间:2023-06-25浏览次数:789

  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现代市场经济需要,具备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和诚信品质,具备管理、经济、法律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以及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以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富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高级专业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以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与技能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工商管理、法学、公共管理。

  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人力资源管理、组织与工作设计、绩效管理、薪酬与福利、招聘与人才测评、组织行为学、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培训与人力资源开发。

  修业年限四年(弹性修业年限3-6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