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助学管理中心通知:
本学期校内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学院(部)按照《齐鲁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
1、学习成绩奖学金
(1) 学习成绩优秀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每人每学年600元,不超过专业或班级人数的6%;二等每人每学年200元,比例控制在专业或班级人数的25%。15.16级按学生手册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执行;14级按P学期计算办法执行.
(2)学习进步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习有突出进步者。要求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有较大幅度提高(在班级中较上学期提高20个名次以上)。评奖比例不限,金额为50元/人。
2、素质拓展奖
素质拓展奖的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人数的20%,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不进行物质奖励。
3、班级学习成绩优秀奖学金
班级学习成绩优秀奖学金评选范围为2015、2016级各班级,要求该班级在2016-2017学年内全班学生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现象。奖励金额为每班每学年600元,奖金用作该班班费。
菏泽校区评选注意事项:
1、各班级应严格按照模板中示例格式填报,内容居中。
2、请根据模板表格格式统计获奖学生信息,并准确填写。请各班级认真核对学生信息(特别是学号),避免出现因上报信息有误而导致学生未收到奖学金的情况。
3、奖学金发放表中金额一项全部设为常规,不得有小数点或是货币符号等。
4、每个学生的姓名在单项奖学金中只出现一次。
5、在单元格中输入内容时不要加入空格。
6、制表完成后请于9月1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zhmeng@qlu.edu.cn。校区学团事务部公示无误后再将打印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存档。
附: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报送填写模板
助学管理中心
2017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