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校区各班级:
为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的积极性,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学生工作处函件学字〔2019〕13号《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齐鲁工业大学校长奖学金的通知》和《齐鲁工业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特制定符合菏泽校区的评选办法,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加强管理,确保推荐出最优秀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具有齐鲁工业大学正式学籍(休学、保留学籍者不在评选范围内)
2. 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3.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无任何处分;
4. 诚实守信、身心健康,道德品质优良;
5. 积极参加集体公益劳动,乐于奉献;
6. 学习成绩优秀,且入校后无补考重修科目,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专业排名需位于专业3%以内(包括3%),在学业上有突出事迹,至少有一项省级及以上荣誉,在校期间获得过素质拓展奖,有很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学习成绩排名超出3%,但位于前10%,且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7.本届校长奖学金评选所包括的支撑,证明材料时间仅限2017年8月19日(含8月19日)—2018年8月18日(含8月18日)内发表、获得的。不在此范围内的,不得作为有效材料参与评审及提交。
三、申报程序:
学生填报《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与《校长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汇总表》与(2017-2018学年)成绩单纸质版+电子版以“班级+姓名+联系方式”命名,5月13日16:00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综合楼208)处。校区学团事务部组织审核评定,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四、其他未尽事宜以《齐鲁工业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为准,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团事务部联系,电话:0530-7389654、0530-7389655。
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docx附件1:齐鲁工业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本专科.docx附件3:齐鲁工业大学校长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汇总表.docx
学团事务部
2019 .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