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发布者:菏泽校区发布时间:2024-04-09浏览次数:65

根据校(院)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党委第一巡察组自4月8日起对菏泽校区(分院)党委开展巡察,时间1个月左右。

巡察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菏泽校区(分院)职能责任,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聚焦“四个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巡察期间,对菏泽校区(分院)党委选人用人工作同步进行专项检查,对菏泽校区(分院)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同步进行专项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进行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向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工作。

根据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菏泽校区(分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校(院)有关部门处理。

现将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接访电话:18663793389、13645319845;

接访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工作日);

电子信箱:xunchazu1@qlu.edu.cn;

意见箱地点:菏泽校区(分院)综合楼南门西侧。

特此公告。

 

 

                           党委第一巡察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