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外伤害门诊报销:
如发生意外伤害去当地医院就诊后,费用报销需要到牡丹区医保局自行报销。(注意就诊时要告知医生自己缴纳的是学生医保)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菏泽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事故申报认定表(医院医保科提供);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4.全套病历;
5.费用清单;
6.费用发票;
7.意外伤害证明(学工(团委)办理)。
二、疾病住院报销:
1.生病住院到菏泽市当地医院就诊,费用可在出院时即时报销。
2.在菏泽市以外医院住院,提前或办理住院后向牡丹区医保办电话备案,出院时可即时报销。
3.在菏泽以外医院住院,如未备案,费用报销需要去牡丹区医保局自行报销,报销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a.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b.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c.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费用清单);
d.住院发票。
三、牡丹区医保局地址:八一路与西安路交叉路口往西150米。
牡丹区医保办咨询联系电话:0530-6169059,0530-5850001。
四、以上报销流程是针对在校统一缴纳牡丹区医保的学生,若缴纳的是其他地方的医保,具体的报销流程请咨询当地医保局。